柏乡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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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乡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冲积平原,介于邢台、石家庄两市之间,交通发达,地理位置优越。柏乡县距石家庄机场和北京机场、天津港分别为80公里和400公里。京深高速、107国道、京广铁路穿境而过。柏乡县自然条件良好,属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区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12.7℃,年平均降雨量615㎜,年光照时数2528.8小时。海拔29-45m,耕地面积31万亩。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130-160Kpa。
秦代属钜鹿郡。西汉始于鄗邑置鄗县,属恒山郡(高后元年封国,八年国除为郡)。文帝元年(公元前179年)恒山郡改名常山郡(景帝中元五年封国,元鼎三年国除为郡),仍辖鄗县。元朔三年(公元前126年)封易侯国,属常山郡。始元元年(公元前86年)废易侯国,竟宁元年(公元前33年)封柏乡侯国(故城在今县城西南十七里),属钜鹿郡。东汉初,鄗改名高邑县,并废柏乡侯国并入高邑县。建武十七年(公元41年)高邑改隶中山国,二十年还属常山郡(永平五年封国,建初四年国徙为郡,永元二年封国,建安十一年国除复为郡)。三国魏初,高邑县仍属常山郡,太和六年(公元232年)改隶赵国。晋代因之。北魏时高邑县属赵郡。北齐时,今县地遂为高邑、柏人二县地。
1937年7月,抗日战争爆发后,不久建立了柏乡县抗日民主政府,属冀南区。1941年11月,柏乡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十一专区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柏乡属冀南区四专区。1948年9月,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,柏乡县遂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区四专区。1949年8月1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;柏乡县遂属河北省邢台专区。
柏乡县境,在春秋时期属晋,晋于此筑有鄗邑(故址在县北二十二里,《柏乡县志》云:“县北二十二里有故城镇,遗民尚存。”今名固城店)。战国时南部为赵地,北部为中山国地.赵武灵王三年(公元前323年)筑城于此,其后鄗又曾为中山所据,公元前296年赵灭中山后,尽为赵之辖域,鄗遂为赵邑。
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柏乡县仍属河北省邢台专区。1958年4月28日,撤销邢台专区,柏乡县划归邯郸专区,同年12月20日,撤销柏乡县,并入内邱县。1961年7月9日,析内邱县复置隆尧县时,将原柏乡县辖区一并划入隆尧县.1962年3月27日,析隆尧县复置柏乡县,还隶邢台专区(系1961年复置)。1970年邢台专区改为邢台地区,仍辖柏乡县。1993年7月,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,改称邢台市管辖。
柏乡的水质较好,地下水资源丰富,年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为7199万立方米。电力供应充足,电网遍布全县,境内有220KV变电站1座,110KV变电站2座,35KV变电站5座,10KV配电线路40条,电力充足。国家天然气管道从本县穿过,并在县城西侧设有接口,正在实施天然气入市工程,计划08年完工。土地资源丰富,建设用地存量指标1800亩,原乡镇企业闲置场地700亩,成块未利用地2700亩。柏乡地势平坦,土地肥沃,物产丰富,适合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谷子、大豆、花生、葡萄、苹果、梨、蔬菜、花卉、食用菌等多种农作物种植。农作物秸秆50公里半径年产530万吨,粮食亩产可达1000公斤,年产优质小麦和玉米30万吨,是冀南久负盛名的“粮仓、肉库、花果乡”。
宋代,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柏乡县省入高邑县为镇。元祐元年(公元1086年)复析置,仍属赵州,宣和元年(公元1119年)升赵州为庆源府,辖柏乡县。金代,天会七年(公元1129年)降庆源府为赵州,柏乡县仍属之。天德三年(公元1151年)赵州改名沃州,仍领柏乡县。元代沃州复称赵州,柏乡县仍属之。明代,柏乡县隶京师赵州。清代,属直隶省赵州。民国二年(1913年)柏乡县属冀南道,三年冀南道改名大名道,仍领柏乡县,十七年(1928年)柏乡县始直属河北省,二十六年属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。
隋代,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析高邑、柏人县置柏乡县(治今县城),属栾州。大业二年(公元606年)改隶赵州,三年罢州为赵郡,仍辖柏乡县。唐代,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柏乡县属赵州,并为州治,四年赵州徙治平棘县,仍辖柏乡县,五年赵州更名栾州,柏乡县仍属之。贞观初复名赵州(天宝元年罢州为赵郡,至德二年罢郡复为赵州),仍领柏乡县。五代时期,柏乡县仍属赵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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