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霄县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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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霄是闽粤交通要冲,漳南营运中心。汉时,闽粤驿道从境内通过。历史上对外交通主要是航运,始于唐,盛于明、清,时有南、北、东航线通达广州、上海、天津、香港、台湾、日本和东南亚等埠。漳江内河运输,自古以来与平和水陆联运,是山、海货的重要转运通道。陆运以人力为主。清嘉庆间(1796~1820年),云霄驿设担夫50名,为官府挑运货物,北达漳州,南抵潮汕,东至东山,西至平和。清末民国初期,全县从事长途挑运百多人。抗日战争期间,盐运紧张,挑夫增至每日数百人。民国期间渐有马车、牛车运输。民国18~23年,先后开通龙(漳州)诏(诏安)简易公路和云(云霄)浦(漳浦)、云(云霄)诏(诏安)路段,始通汽车。新中国成立后,交通运输事业得到较快发展,自1951年开通龙汾干线公路(即今国道324线)后,陆续建成省道漳云线、双码线,县道云平线,以及百多条乡村公路。至1996年,外航有铁壳货轮4艘,通航汕头、广州、香港,载重1180吨。全县共建成国道、省道、县道专用公路5条(段),长达99.89公里,乡村公路109条共长495.10公里,总计114条(段),总长594.99公里。行政村通车率达98.9%,与邻县均有直达公路,是沿海城市和通往广州、深圳、香港的重要通道。至1996年,全县拥有营运载货汽车120辆,载重595吨;营运载客汽车115辆,1955座位;农用运输车587辆;手扶拖拉机724辆,载重计367吨。
云霄县境内耕地1.23万公顷,有林地5.83万公顷,林木蓄积量42.4万立方米,毛竹2.38万根,森林覆盖率40.1%。漳江入海处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区。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.85万千瓦,矿藏有花岗岩、水晶、高岭土、盐。海岸线47千米。
云霄素有“闽南商埠”之称。宋代,境内纺绵、陶瓷制造业已很发达。明代,南北舟车辐辏,将农副特产品运销各地,又从外埠采回各种商品批销至邻县,商贸繁荣。清嘉庆年间(1796~1820年),城关已形成以商业行业命名的街道20多条,如鱼行街、卖碗街、米市街、屐仔街等,城乡有圩场14个,是境内和诏安、漳浦、平和、东山等县农产品的集散地。城关米谷业、南北货、布业、竹林业、海产品等行业均甚兴盛。民国36年,城关商号登记办证360户。1949年后,外海航运停顿,但龙汾干线公路开通,商业继续发展。1956年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,国营商业、集体商业占领市场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由于“左”的思想影响,县内农副(商)工业产品一律由国家统一定价,按计划进行收购、销售(分配),严禁自由贸易,将个体商业(小商小贩)当作“资本主义尾巴”切除,购销渠道单一,商品流通阻滞,市场贸易萧条。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后,县委、县政府解放思想,发挥本县地理条件和云霄人善于经营的优势,制订《个私经济发展规划》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扶持个私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》,鼓励群众经商办企业,参与市场大流通,使集体、个体商业迅速发展,城关形成一条条商品街,商业、饮食业、服务业网点遍布城乡各地,同时建立以水果、水产、蔬菜、禽畜产品等专业农贸市场,水果、水产、蔬菜运销至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地。至1996年,全县取得批发贸易机构的法人单位118个、网点634个、人员3527人;零售贸易机构的法人单位48个、网点4023个、人员12126人;餐饮贸易机构的法人单位13个、网点478个、人员1832人。
云霄县三面环山,全县最高峰乌山西山源海拔1117米。中部和东部沿海有冲积平原、台地。岛屿3个。主要河流漳江,干流66.2千米(境内58.2千米),流域1035平方千米(境内855.2平方千米),主要人工湖有峰头水库等。年平均气温21.3℃;1月平均气温13.4℃,7月平均气温28.2℃;极端最高气温38.1℃,极端最低气温-0.2℃;≥10℃积温7548.8℃。年降水量1730.6毫米,无霜期347天。
民国及以前,县内工业均为个体、私营,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、砖瓦壳灰生产、农渔家具制作、铁器铸造、陶瓷器烧制、印刷、卷烟、造船等,还有竹木器手工业。民国36年,有印刷、卷烟、铸造等小企业21家,榨糖作坊126家,榨油作坊40家,还有家庭手工业近200户。1950年后,公有制工业有所发展,1956年完成对个体私营工业、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,至1957年全县有全民、集体所有制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19家。1958年“大跃进”中,发动全民“大炼钢铁”,并盲目兴办工业企业,造成严重损失。1962年贯彻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的方针,部分企业关、停、并、转。至1966年,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7家,集体工业企业28家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初期,社会动荡,工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,产量大幅度下降。70年代逐渐恢复发展,至1976年,有国营工业企业29家,集体企业43家。1978年后,个体和私营工业逐步兴办。1985年起,推行厂长(经理)负责制,实行内联外引,进行技术改造,1988年执行国务院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责任制暂行条例》和《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》,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。1992年,随着国务院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国营工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、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。1995年3月,县围绕“抓大放小”,加快国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步伐,对长期亏损、还贷无力、扭亏无望的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停办、兼并、拍卖、破产;积极引导国营工业企业面向市场,发展高科技、高税利项目;实施嫁接外资,发展横向联合和推行股份制、国有民营等。至1996年,全县有工业企业3522家,其中国营工业企业43家,全县工业总产值276417.2万元(按1990年不变价)。形成卷烟、制糖、粮油、电力、罐头、糖果蜜饯、彩印包装、电子、建筑建材、机械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。甲级黄兰牌、乙级云凤牌香烟、手压泵、制糖震筛、马赛克、红茶、水仙牌鱼露、水仙花牌芦笋罐头、“粒粒菠萝汁”、“皮包计算器”等,先后获得省优、部优或国际优质产品称号。
云霄于唐代设驿,宋代设铺,传递官府文书。清增设塘,传递军事情报。清光绪十八年(1892年)开设电报支店,光绪三十年设邮政代办所,两年后改为邮政局,民国期间农村设邮政代办所和信柜。新中国成立后,县成立邮电局,乡、镇、农场按行政区划设代办所,后发展为邮电支局。至1996年,全县乡(镇)场邮电支局9个。80年以来,邮电事业发展迅速,从开通半自动电话到自动电话、程控电话、数字移动电话和数据通信。至1996年,邮路增至30多条(段),全程500多公里。程控电话扩容至20480门,市内电话用户14841户(含莆美镇2153户),农村电话用户2976户,数字移动电话用户879户,数据通信用户31户。电话通达15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县外邮件用邮车自运,县内投递路线自行车班448公里,步班115公里,通邮到各村民小组。
云霄历来多干旱、洪涝、台风、海潮等灾害。唐陈元光始在云霄境内兴修坝、渠等水利设施,至民国间,主要有8陂17埭,灌溉面积近4万亩,保灌面积上万亩。20世纪50年代初,整修原有陂圳、堤防。1955年后建设水库、滚水坝、水闸、引水渠等小、中、大型水利设施,并提高江海堤防潮防洪标准。1958年,开始水力发电建设。1981年后发展电力排灌、管道节水工程和江海堤标准化建设,至1996年全县共建成蓄水工程1537处,库容量2.668亿立方米,引水工程、提水灌溉工程等2246处,有效灌溉面积14.82万亩,占耕地总面积80.7%。同时,突出抓好江海堤防,加宽加高加固,并用规格石条和水泥浆砌江海堤防67.61公里,其中,达标海堤58.81公里,江堤8.8公里,基本免除潮洪为患。
云霄县地势从西北向南倾斜,东北、西部以及西南部边沿均为山地,中部至东南部为沿海平原。海岸线长48千米。漳江流经县境,上游建有峰头水库和向东渠配套。年均气温21.2℃,年降水量17427毫米。漳诏高速、324国道,双东、漳云省道过境。通水运。名胜古迹和纪念地有尖峰夏商贝丘遗址、圆岭商周印纹陶文化遗址、仙人峰、青崎岩画、云山书院、威惠庙、树滋楼、漳州故城、石矾塔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闽南特委所在地乌山十八间洞。天地会创始地高溪观音亭和陈政墓是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对外贸易方面,自唐以来,历代曾与日本、东南亚各国通商。出口中药材、畜产品、水产品、农产品,进口布匹、化肥、日用工业品。1957年,出口产品外贸出口值37187元,1965年出口值117.25万元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外贸机构撤销,1970年出口值下降为39.36万元。1971年10月恢复外贸机构,出口值较快增长,1976年为219.52万元。1981年后,以果蔬、水产品等食品罐头为主,出口品种30多种,销售日、美、西德、加拿大、东南亚和部分非洲国家,以及港、澳、台地区。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云霄为沿海开放县,外经贸飞速发展,当年出口值7783.03万元。90年代,建立水产、水果、茶叶等生产基地,出口粮油食品、土特产品、工艺品、矿产品等共99种。1996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1296万元。
云霄多山,地处南亚热带,森林资源丰富,林木种类繁多,主要有格木、杉、樟、榕、桉、红树林、竹等585种。民国以前,县内林业生产多靠自然繁殖,人工育林较少。民国36年全县有林果地62万亩,至1949年只存大洞、梁山、大帽山等地部分原始森林,森林覆盖率40.25%。1950年后,县政府不断组织民众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、防火护林,林业得到较快发展。至1957年完成造林132万亩。1958年因毁林“大炼钢铁”运动及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毁林开荒种粮,林业资源均遭到严重破坏。1981年,全面实行山林定权发证后,出现集体和个体上山造林植树新局面。至1996年,全县有森林面积93.03万亩,森林覆盖率60.72%,林地绿化率为85.14%,并形成用材林基地、经济林基地、薪炭林基地和沿海防护林带。其中,竹塔1995亩红树林被列为自然保护区,形成一道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风景线。城镇园林和道路两边造林绿化与城镇建设并驾齐驱。1992~1996年,全县先后投入600多万元用于城镇绿化事业,园林绿化面积从67.2公顷增到112.9公顷,增长40.4%;城区公共绿地面积从3.2公顷增加到20.2公顷,增长6.3倍;城镇道路绿化带总长15.4公里,道路绿化程度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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